






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《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抄告道路运输违法案件信息的函》的通知
索引号: | ZDDBG259671 | 发文字号: | 陕交函〔2020〕1171号 |
发布机构: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 |
名称: |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《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抄告道路运输违法案件信息的函》的通知 | ||
主题分类: | 陕交函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21-01-28 |
渭南市交通运输局:
现将《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关于抄告道路运输违法案件信息的函》转给你们,请你局重点加强监管,责令企业及时整改,督促该企业尽快前去接受处理,同时请举一反三,做好辖区运输企业监管工作,加强对道路运输车辆运营行为的监督检查,落实交通违法行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,全力消除道路运输不良行为,营造运输行业依法诚信经营、健康有效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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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2020年11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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